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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民宗局在全面深化“两赋两强”“双做双增”基层治理改革基础上创新推出“四项机制”保障民宗领域行政执法有效运行,实现“移得出、接得住、办得成”改革目标。
一是建立案件移送机制。严格规范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事项的移送程序和材料,案件移送需经区民宗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材料包含涉嫌行政违法案件移送函、案件来源材料、证明涉嫌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及其他需移送材料。
二是建立考评分析机制。区民宗局每月将本月办结的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事项汇总,分析研判案件多发的领域、街道等形成审查报告,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考核,定期挑选优秀案件作为典型案例供街道执法时参考借鉴。
三是建立疑难会商机制。街道在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事项办理中遇到重大疑难问题,经法制审核、法律顾问咨询后,可提请区民宗局予以指导。区民宗局根据案情及时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会商,出具指导意见,及时下发《工作指令单》,明确办理要求并提出执法建议,强化此类案件事前指导和监督反馈。
四是建立执法培训机制。监督小组负责街道民宗领域行政执法人员专项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培训方案,通过专题集训、专家授课、交流锻炼、抽调集中办案等多种形式,模拟和实战相结合,提高街道执法人员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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