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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召开,会议宣读了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单位命名决定,贵阳市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称号,贵阳市观山湖区、清镇市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称号。
贵阳市自2020年5月提出在2021年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工作目标以来,围绕“知行合一,协力四新”的创建主题,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内容、创新工作方法,做优做精做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下一步,贵阳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深化主题内涵,创新方式载体,扩大社会参与,巩固提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果,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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