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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司法厅、省人大民宗委、省民族宗教委组成的《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组赴乐山市开展调研活动。
调研组一行深入金口河区和峨边彝族自治县,分别对金口河区永和镇第一小学、峨边彝族自治县底底古村等地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了解金口河铁道兵博物馆、峨边彝族自治县古井村彝族婚俗文化馆等地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运行情况,充分掌握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基地建设工作,广泛收集和听取各地的意见和建议。实地调研后,调研组在乐山市召开座谈会,“两县一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与会人员紧紧围绕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思想基础,促进“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自信”“五个认同”等工作,对《条例》修改工作交流了思想,交换了意见,提出了建议。
调研组一行充分肯定了乐山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调研组指出,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立法工作意义重大,需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希望乐山市各级党委、政府以《条例》修改实施为契机,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服务管理水平,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推动乐山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谱写新时代乐山市民族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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