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族宗教 > 正文
5月1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自治区民宗委负责人,介绍刚刚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共十一条,从强化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思想认识,明确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目标和具体任务要求,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群团组织及基层组织等的主要职责要求,鼓励倡导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决定》提出,要着力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地落实。根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明确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主要原则和合力打造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共同富裕幸福家园、守望相助和谐家园、边疆稳定平安家园的主要目标,决定还明确了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积极发展社会事业、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具体任务。
北京政讯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族资讯网 mzzi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