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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招36名壮汉双语公费师范生

时间:2022-06-27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6月20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布通知称,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定向培养壮汉双语教师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将面向全区招收36名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小学壮汉双语公费师范生,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三年制,壮汉双语方向),文理兼招,南宁师范大学承担教学任务。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助,毕业后有编有岗。

  壮汉双语公费师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壮汉双语公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考生在签订协议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不签订协议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壮汉双语公费师范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按协议安排就业,并在壮汉双语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壮汉双语教学6年以上。体检不合格的壮汉双语公费师范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壮汉双语公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各地对服务期满壮汉双语公费师范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壮汉双语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壮汉双语公费师范生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原文链接:http://mzw.gxzf.gov.cn/gzyw/mzdt/t126461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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