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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印发通知,推动各民族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

时间:2022-07-06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等十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努力推动传统工艺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

  通知提出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主要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动传统工艺发展成果人民共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系统性保护,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传统工艺振兴全过程,分类施策、科学管理,推动传统工艺实现高质量传承发展。

  坚持守正创新,正确把握保护与利用、传统与创新的关系,激发广大手工艺者的创新创造活力,找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推动传统工艺的传承发展、长久保护和永续利用。

  通知要求,到2025年,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完善,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发展模式初步建立,行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传统工艺在培育传统文化产业、促进乡村振兴、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通知部署了加强传统工艺项目保护、建设高素质传承人才队伍、促进传统工艺发展振兴、加大传统工艺宣传推广等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在项目保护方面,对项目实施分类施策,根据不同的传承发展情况分别建立急需保护项目名单、传统工艺优秀实践项目名单,采取不同保护措施。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对国家级传统工艺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全面系统记录。认定一批传统工艺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

  在人才培养方面,健全传承体系,通过代表性传承人和学生、从业者之间的双向选择,建立明确的师承关系,不断充实各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立职称评审向优秀传统工艺人才倾斜机制,对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技艺的传承保护和创新性发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代表性传承人,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职称系列规定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

  在发展振兴方面,支持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传统工艺企业,培育形成传统工艺优势特色产业带或产业集群。实施传统工艺品牌扶持计划,支持相关企业培育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自主品牌,定期通过非遗品牌大会等活动对社会效益突出、经济效益良好、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品牌予以发布。鼓励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特色村镇、街区,以及民族村寨建设中,将传统工艺资源融入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推动传统工艺保护与旅游发展相融合。

  在宣传推广方面,开展传统工艺优秀实践案例评选,总结梳理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带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水平整体提升。加强对传统工艺保护传承中优秀案例的推广传播,向国际社会介绍我国传统工艺在保护民族文化、消除人类贫困等方面的做法,分享中国实践和中国经验,彰显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原文链接:http://mzw.gxzf.gov.cn/gzyw/mzdt/t127300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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