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下拨30万元帮助大通县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
时间:2022-10-09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8·18”山洪灾害发生后,国家民委高度重视,心系灾区,持续关注,第一时间表示慰问并了解掌握灾情。省民宗委及时向国家民委上报大通县山洪灾害损失及抢险救灾情况专报,国家民委领导在专报上作出批示:“给予支持、帮助”。
8月30日,国家民委向省民宗委下达民族工作经费30万元,省民宗委及时将经费下拨至大通县民宗部门,专项用于开展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经费补助支出,帮助灾区群众度过难关。
大通县民宗部门根据受灾地区和群众的实际需求,经征求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意见建议,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价值30万元的生活用煤195吨,将于近日发放到995户、4378名群众手中,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民族工作经费的下达,充分体现了国家民委对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关心关爱和支持帮助,使大通县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灾区群众的关怀温暖,对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恢复生产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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