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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从体例结构到具体内容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并结合四川民族工作的特色、亮点和有关经验,细化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工作职责,各类社会组织在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责任义务,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条例》的出台,将为四川省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不断夯实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根基,有力提升四川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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