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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雁江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雁江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组织召开镇(街道)民宗分管领导会议,专题学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曾勇主持会议并领学。
会议从《条例》制定背景、重要意义、立法目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对做好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了“三个持续用力”要求,一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持续用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创建工作分管领导、承办股室,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二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持续用力。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到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日常管理、队伍建设等各个环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校园等工作。三要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上持续用力。各镇、街道要紧紧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核心目标和评价标准,突出创建工作的广泛性,注重创建工作的系统性,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性,积极争创一批省级、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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