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6家民贸民品企业享受1889万元贴息资金
时间:2023-06-18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期间民贸民品优惠政策,不断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特殊生活需要,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近日,省民宗委结合主题教育和“助企暖企春风行动”,为7市州15个县(市、区)的26家民贸民品企业争取落实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1889万元。
享受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政策的贷款包括民族贸易贷款和民族特需商品贷款。民族贸易贷款主要用于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收购、加工、销售当地农(牧)副产品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省、州级民族贸易公司承担特定民族贸易供应任务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民族特需商品贷款主要用于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生产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目录中所列商品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省财政对26家民贸民品企业的68笔贷款按2.88%比例予以贴息,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体现财政扶持政策的普惠性、可持续性。
此次享受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政策的26家企业主要从事民族手工业、农畜产品、生物科技、药业、文化旅游、生态等产业。通过对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资金支持,有效降低了企业生产贸易成本,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使企业得到了纾困,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对推动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省民宗委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及使用工作,使民贸民品企业在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原文链接:http://mzw.qinghai.gov.cn/index.php/mzwdt/3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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