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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方民族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经自治区民委组织专家集中评审2022年及往年立项课题,现将评审通过课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委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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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411
附件:自治区民委地方民族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结项课题一览表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
附件:自治区民委地方民族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结项课题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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