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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民委出版、翻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以下同志取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编审:孟克,民族出版社。
斯日古楞,民族出版社。
阿勒哈别克·合依程汗,民族出版社。
李明鹤,民族出版社。
副 编 审:包斯琴,民族出版社。
巴哈提古丽·马纳甫,民族出版社。
李光日,民族出版社。
向阳,民族出版社。
韩继红,民族出版社。
石小娟,民族出版社。
李佳凝,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
张子新,中央民族大学。
译审:吐尔逊江·霍尼斯拜,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
一级翻译:敖登其木格,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
娘毛加,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
贾华,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
米吉提·阿布拉,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
居拉提·海拉提,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
哈斯铁尔·包尔江,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
朱马江,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向国家民委人事司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10-66508812。
国家民委人事司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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