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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伊斯兰教协会召开第十八次会长(扩大)会议

时间:2023-10-14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9月27日,省伊斯兰教协会召开第十八次会长(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新修订的“三办法一守则”等法规规定,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省政协副主席、省伊协会长马跃祥阿訇主持,省伊协各副会长、副秘书长等20余人参加。
会议指出,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公布施行,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人员、宗教活动、建设、安全及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宗教界、清真寺、教职人员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切实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省伊协班子成员要深刻领会,系统学习,融会贯通,认真落实,结合贯彻执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以及中国伊协新修订的“三办法一守则”、青海省伊协制定的“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强化宗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着力提升我省伊斯兰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全省伊斯兰教事业健康传承。

原文链接:http://mzw.qinghai.gov.cn/index.php/mzwdt/3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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