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各民族院校、共建院校:
根据《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民委发〔2013〕4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各校评审推荐,国家民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评审论证,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拟立项项目。根据工作规程,现将2023年度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10月20日至30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国家民委教育司反映。
联系电话:010-66508417/66508434(传真)
电子邮箱:gjc@neac.gov.cn
北京政讯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族资讯网 mzzi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