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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共有262座寺庙先后被核准公布为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座、省级文保单位42座、州级文保单位80座、县级文保单位134座。
(1)加强宣传,提升保护意识。举办藏传佛教寺庙管理人员培训班,向全州部分重点寺庙寺管会管理人员讲授寺庙文物古建筑及寺藏文物保护、管理知识,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意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州文物博物馆事业的意见》翻译成藏文,形成汉藏对照的《甘孜州文物保护法规汇编》,免费发送至全州寺庙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寺庙文物保护单位、寺庙僧尼的文物保护法制观念和意识,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2)加强指导,保障保护资金。2017年以来,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下达落地落实寺庙文物保护项目共13个、寺庙文物保护资金1.78亿元,2023年下达州级文保资金42万元。指导寺藏文物清理、建档工作,进一步规范寺庙藏品档案管理。采取政府以资补贴的办法,支持鼓励寺庙设立博物馆,加强寺庙博物馆申报、筹建工作指导,完善申报资料。同时,结合寺藏文物价值,抓好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3)加强排查,落实安全责任。2023年组织开展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113次,深入18个县(市)、1个管理局、63家重点文博物馆单位开展执法巡检。实施文物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文物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党政领导、文化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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