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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州市民宗委(局),各全省性宗教团体:
《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已经2016年1月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于2016年5月23日发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请各州(市)、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以及各宗教团体要结合正在开展的“2016年云南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将其作为活动的重点内容之一,迅速以文件传达和网络公布相结合的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学习宣传,确保该规定能够贯彻执行。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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