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说明:“拟采用程序”中填写下列程序的数字代码(可多选)。
1.听取社会公众意见:(1)公开征求意见(2)举办听证会(3)召开座谈会(4)社会调查(5)实地调研2.征求相关部门、机构的意见3.专家论证4.风险评估5.公平竞争审查6.合法性审核7.集体讨论8.实施后评估9.政策解读
北京政讯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族资讯网 mzzi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