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司调研组来青调研 指导支持青海全力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工作
时间:2024-05-23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5月15日至16日,国家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司副司长李光带领调研组来青调研。期间,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青海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申报工作情况汇报,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继续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提出要求和期望。省功勋办、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西宁市民宗委、果洛州委统战部、久治县委统战部有关负责同志汇报工作情况。
自表彰推荐工作开展以来,青海坚持把推荐申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位推进,作为重大考验积极作为,作为光荣使命高质量实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对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作出批示,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班果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具体部署。5月8日,以省委铸牢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预推荐通知,以最快的速度启动推荐申报工作。创新采取“差额推荐、等额上报”办法,扩大推荐数量,层层把关、优中选优。推动考察程序前置,按照管理权限,提前做好分级分类考察和征求意见,杜绝“带病推荐”。全省统战、民族工作部门主动进位,坚决扛牢责任,加强与各推荐单位沟通协调和指导,及时传达全国表彰组会议精神。在预推荐工作基础上,提出具体名额分配建议、工作分工等,制定工作方案,代拟正式通知,即将以两办名义印发。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调研组对青海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详细解读了推荐评选工作,解答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期望,指出,总体上要紧扣“突出政治标准、铸牢主线、典型性、区域特色、一线导向、群众公认”要求,聚焦主线选准模范,树立鲜明价值导向。要充分体现青海特色和实际,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公园建设等重点领域,切实把符合评选要求,具有时代性、典型性和示范引领作用的代表选树出来。具体操作中,要把握好推荐对象的结构、级别比例和模范个人民族成份等具体要求;要认真把关,提交高质量的事迹材料,全面体现铸牢主线和时代性、代表性、行业贡献等;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
期间,调研组一行还深入西宁市、海东市进行了调研指导。
原文链接:http://mzw.qinghai.gov.cn/index.php/mzwdt/3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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