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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下午,山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松嘎带领执法检查组对乃东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乃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宗巴陪同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区民创办、天马民族团结商场等地,采取实地查看、现场交流等方式,对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检查组充分肯定乃东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实施《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协同,结合各门各自特点和优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抓好各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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