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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宗办:
为加强对筹备设立寺观教堂的指导,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对筹备设立寺观教堂的申请流程及申请材料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各区民宗办要按要求加强审核,依法做好寺观教堂的筹备设立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筹备设立寺观教堂申请流程图
2.筹备设立寺观教堂申请材料内容及要求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1年6月22 日
(联系人:韩祥纯,23111966,18918881039)
附件请下载PDF文件查看
PDF下载: 关于规范申请筹备设立寺观教堂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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