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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9日,国家民委印发了《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民委发〔2021〕4号 ,经过严格评选,我省推荐名单中的南昌大学、南昌市第十七中学被列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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