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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民宗发〔2015〕103号
各州市民(宗)委(局)、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决定编制实施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现将相关工作方案和选点要求等印发你们(附后)。
请按照要求和预分配的示范点名额,结合实际、统筹兼顾,认真做好示范点选点申报工作。各州市选择申报的示范点,须经州市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并于2015年9月15日前正式将申报请示文件及示范点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报省民族宗教委示范创建处(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
杨晓鹏65372689(传真)、13529391851
刀芳65323677、13888985522
电子邮箱:ynshifanban@163.com
附件:
1.“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选点工作方案
2.示范点名额预分配表(分州市)(略)
3.示范县(市)申报表
4.申报示范点基本情况表
(注:附表可登录云南民族宗教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5年8月6日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 附件3(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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