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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21-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公布,拉萨市尼木县普松乡等24个乡镇获自治区命名的“西藏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至此,全区共有89个乡镇荣获“西藏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据悉,为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繁荣民间文化艺术,促进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评审命名工作方案,本次命名通过了层层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命名。
我区开展“西藏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工作,旨在充分利用优秀民间文化传统和文化资源,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浓郁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民间文化艺术创作、演出、展示、培训、交流等活动,提高民间文化艺术品牌项目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效能,促进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更好地融入社会、融入民众、融入生活,为我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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