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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红河州制定《高质量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意见》。
《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临沧市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指示精神,对标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决策部署,从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建设绿色生态美丽红河、不断增进民生福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边固防筑牢安全发展大局等5个方面细化24条92项具体措施。
《意见》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引领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示范区建设与滇南中心城市、南部振兴和沿边开放等重点工作相融合,让示范创建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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