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族观察 > 正文
11月17日以来,伊春市伊斯兰教界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市伊协召开会长(扩大)会议学习传达省伊协《关于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的学习任务和活动。
在市伊斯兰教协会带领下,各地清真寺积极响应号召,纷纷组织穆斯林群众以宪法、宗教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采取管委会班子和阿訇带头学、召开会议集中学、网络收看视频学、座谈讨论深入学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活动向纵深开展,不断增强全市穆斯林群众的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形成全市伊斯兰教界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伊春市伊斯兰教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伊美区清真寺、友好区清真寺等通过利用宣传栏和黑板报、主麻讲“卧尔兹”、宣讲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聘任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等宗教法律法规,引导穆斯林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既学习了国家法律法规与宗教政策,又提高了对“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的认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强化了爱国爱教的自觉性。
北京政讯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族资讯网 mzzi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