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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做好民族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不断将民族文化“存量”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开展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
大力支持非遗传承人培养。自2008年以来,每三年选拔一次州级非遗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2016年起将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5000元,2009年至2021年黔东南州共投入非遗传承人生活补贴1660余人次,投入资金共计880余万元。自2007年起由凯里学院招收五年制民间文化艺术传承班,每年招收学生100名,学生培训经费由州级财政全额安排,十余年来州级财政共投入培训补助经费1730余万元,培养民族民间传承人1400余人。
大力支持民族文化表演。为支持和宣传黔东南州民族歌舞,自2012年起每年安排政府采购州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民族歌舞公益性演出经费200万元,9年来州级财政累计投入1700万元,采购民族文化演出900场,极大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
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资金投入。设立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专项,大力支持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建设。千方百计向上争取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项目资金,2018至2021年黔东南州共争取中央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专项资金4160万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1458万元。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出台《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中央、省、州各类民族文化专项资金纳入管理办法,明确各类资金使用范围,从制度上规范民族文化保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据悉,黔东南州下一步将持续抓住中央、省实施一系列民族文化保护政策的契机,积极向上争取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专项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不断夯实民族文化资金保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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