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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上午,贵港市召开2021年全市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区、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贵港市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代表授牌,通报2021年市民工委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贵港市副市长、平南县委书记、市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仕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市民族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全区和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将创建示范市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对标对表党中央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压实责任,真抓实干,大力推动贵港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持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不断提升民族工作现代化治理水平。
会议强调,要聚焦主线,全力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一要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全面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二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三要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四要全面落实民族政策,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五要深入挖掘文化内涵,着力打造特色品牌。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保障,凝聚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强大合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职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创新突破、担当实干,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在本地落实见效,营造人人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党委统战部、民宗局,市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领导,贵港市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代表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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