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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布了第三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其中,黑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获批列入第三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由原来的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等部门实施的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升格为省级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
截止2021年12月,黑龙江省获批的省级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共7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平安县(市);双拥模范城(县);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党史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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