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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创新推进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和社区民族工作。近日,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出台《城市民族工作指南(试行)》和《社区民族工作指南(试行)》。
《城市民族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在体制机制“四有”和服务平台建设及内容上“六有”。“四有”即体制机制上要有组织领导、有协调配合、有人员保障、有经费保障;“六有”即服务平台建设及服务内容要有城市民族工作服务窗口平台、有创业就业服务平台、有权益保障服务平台、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平台、有交往交流交融服务平台、有公共服务平台等。《社区民族工作指南(试行)》对社区民族工作人员基本条件、专业要求,社区民族工作场所设备、社区民族工作组织建设、社区民族工作服务内容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
城市和社区民族工作指南将进一步推动城市社区基层治理和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在城市“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能融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推动“三个圈层”联动发展,加快设川西南滇西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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