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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民委主任会议

时间:2024-03-08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全区民委主任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主任高占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3年,全区民委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内蒙古卷》《中华民族文物图谱·内蒙古卷》编撰,启动首批全区教育实践基地评选命名,着力提升打造“两月一周”宣传品牌,创新开展“石榴籽e起来”基层服务,在北京蒙藏学校旧址成功举办中华民族共同体内蒙古专题体验展,成功举办第十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在我区高校试讲试用,加强和改进信息报送,一系列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会议强调,全区民委系统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的重大意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推进强国建设、实现民族复兴的高度,来把握和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想任何问题、作任何决策、干任何工作都要紧紧围绕、毫不偏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

  会议强调,全区民委系统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学习贯彻“点、线、面”全覆盖行动,不断深化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认识和把握。二是健全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教育实践、宣传宣讲体系。三是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四是充分发挥大统战工作格局的体制作用,完善上下联动机制,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形成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

  会议宣读了《自治区民委关于表彰2023年度全区民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并向先进集体、示范区示范单位代表授牌。兴安盟民委、鄂尔多斯市民委、包头市青山区民委、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民委、巴彦淖尔市供电分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孙志强,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文胜,自治区民委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出席会议。各盟市民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委主任及办公室主任,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民委主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民族工作综合处和民族工作处负责同志,自治区民委委员单位联络员,自治区民委机关全体干部和委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第十一批全国、第九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部分代表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www.neac.gov.cn/seac/xwzx/202403/11711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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